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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一)半程马拉松项目名次奖:
注:奖金按达到的成绩要求对应发放。(二)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三)组委会为获得名次奖的男子、女子前三名选手分别颁发奖杯一座、奖牌一枚。
(四)半程马拉松项目名次奖,男子、女子前三名以枪声成绩进行排名,男子、女子四至八名以净计时进行排名。
(五)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10日后,并确认无兴奋剂(如有)问题后再行发放。如果发现兴奋剂检测(如有)有问题者,取消该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六)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服(选手需现场按自身尺码领取参赛服。由于参赛服制作工期长,组委会尽可能满足选手的尺码需求并建议选手尽早领取)、参赛包、号码布、芯片以及参赛手册。
(七)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所有项目选手,可凭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八)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赛的半程马拉松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官方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证书包括分段点成绩、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比赛裁判员有权中止选手的比赛并当场没收违规选手的号码布,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2025崇州半程马拉松比赛成绩、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包括2枚)芯片参加比赛(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地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5、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6、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汽车,自行车,人力三轮,滑板等)途中插入以及完成比赛;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及利用其他其他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9、私自复印、涂改、遮挡和转让号码布;
10、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11、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2、长期逗留导致选手所在区域滋生安全隐患的;
13、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其中,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参赛,一经组委会核实确认,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且组委会将对转让者、受让者处以崇州半程马拉松终身禁赛的处罚。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崇州半程马拉松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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